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广西多地启动2024年居民医保参保征缴工作

2024年度广西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
开始啦!
南宁市
记者从南宁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2024年南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于9月1日正式开启,城乡居民可于9月1日至次年2月29日集中缴费,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人/年。
据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由个人缴费部分和财政补助部分组成,缴费标准为在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缴费的城乡居民,只需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即380元/人/年;在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缴费的城乡居民,除新生儿外,个人需缴纳380元+财政补助部分金额。个人缴费应在规定的缴费期内按年度一次性缴纳。
 
柳州市
9月1日起至12月31日,柳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预缴2024年度居民医保费,参保人员按每人每年不低于380元的标准缴纳。市医保中心提醒,柳州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可使用个人账户余额为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代缴居民医保费。
目前,缴费方式分为线上缴费和线下缴费。线上缴费,可通过“柳州医保”或“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进行操作。线下缴费的,市民可到银行柜台办理,也可携带银行卡、有效证件就近前往全市任何一个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业务。
广大参保市民群众注意,城乡居民连续参保缴费,在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缴纳2024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可从2024年1月1日起享受新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初次参保的城乡居民在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缴纳2024年度保费的,可自2024年1月1日起享受新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2024年度保费的,从足额缴费后的次月1日起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中断缴费一年以上续保的城乡居民,在集中缴费期(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底)缴纳2024年度保费的,从2024年1月1日起享受新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集中缴费期之后缴纳2024年保费的,从足额缴费后第3个月1日起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城乡居民逾期缴费的,足额缴纳当年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从次月1日开始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新生儿在出生后3个月内参保缴费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在出生后3个月以上参保缴费的,从次月1日起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跨年参保,在出生次年参保缴费的,需补缴出生当年的参保费用,方可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如不补缴,只能享受缴费当年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钦州市
 
 
贵港市
为进一步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扩面,让医保改革成果更多惠及全体人民,增进民生福祉,8月31日,贵港市在市职业教育中心举行2024年度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征缴启动仪式。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周春涌出席启动仪式并宣布工作启动。
 
活动当天,市医保局在校内设置医保政策宣传台,宣传医保政策,解答教职工及学生们的咨询并发放宣传资料。
 
据悉,贵港市医保局将在9月份组织开展以“全民医保手牵手 医保护航心连心”为主题基本医疗保险全民参保计划集中宣传活动。宣传月期间,全市各级医保部门将组织工作人员进机关、进企业、进医院、进校园、进乡镇(街道)、村(社区),聚焦重点人群,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充分宣传医保政策法规,引导广大职工及居民自愿参保、积极参保,营造“医保政策进万家、全民参保齐推进”的良好氛围。
 
贺州市
为切实抓好贺州市2024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9月7日上午,市医保、市税务、市财政三个部门联合召开贺州市2024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启动会,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义华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晓娟和市财政局四级调研员陈振坚分别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和参保补助资金拨付等相关方面进行了工作部署。
会议指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关系群众健康保障,关系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稳健运行,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把握“政府统一组织、多方协作配合、便民高效服务”的原则,明确责任、细化任务、强化措施,整合力量以非常举措推动贺州市参保缴费工作目标的完成。
会议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参保缴费工作的重大意义。各级各部门务必要从政治高度、民生需求和社会角度去正确看待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工作。二要密切协作配合,压紧压实责任,通过抓目标、抓责任、抓业务、抓宣传、抓督导统筹高效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各项工作。三要把握关键环节,突出重点难点,全力确保特殊困难人群百分百参保缴费,全力确保参保缴费流程顺畅,全力确保财政代缴资金如期拨付到位,全力确保参保群众待遇享受畅通无阻。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做好参保征缴工作的责任感,做到落实要快、沟通要快、见效要快。抓住关键时间点,聚焦重点群体,尤其是在校生、灵活就业人员、困难特殊人员,做到应保尽保。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把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政策、报销政策讲到群众心里头,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各县医保局局长,各县(区)税务、财政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市医保中心班子成员及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各县(区)医保中心班子成员及相关股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来宾市
记者从来宾市医保局获悉,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于9月1日开始,将持续至2024年2月29日,个人缴费标准每人每年380元。
根据相关政策,连续参保缴费人员在集中缴费期内缴纳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从2024年1月1日起享受本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超过缴费期缴费的,从足额缴费后次月1日起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在出生3个月内缴纳医保费,从出生之日起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在出生3个月以后缴纳医保费,从缴费后的次月1日起开始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人可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缴费,线上可通过“来宾医保”微信公众号、“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完成缴费;线下可持个人有效身份证,在与税务部门合作的各金融机构柜台办理缴费,或前往办税服务厅缴费。
市医保局提醒,参保人要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切勿错过集中参保缴费时间。
 
百色市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医保参保征缴工作要求,2023年9月1日上午,百色市组织召开2024年全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征缴动员部署会议。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百色市主会场设在市政府601会议室,各县(市、区)设分会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古俊彦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市医保局局长何璇向会议作报告,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分管领导分别就各自领域作工作部署。会议由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潘仲文主持。
 
古俊彦同志强调,一是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参保缴费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深刻认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征缴工作是保障医疗待遇的基础和最关键环节,切实把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征缴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应参尽参;二是要早部署、重落实,加强各部门协同,把握重点,坚定信心决心,精准施策发力,切实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三是压实责任,强化督查检查,注重宣传引导,科学制定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把握工作节奏,实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确保参保征缴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
 
何璇同志通报了全市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缴费工作情况并对2024年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缴费工作进行部署。会议指出,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的工作要聚焦“断保”人员,开展精准动员“续保”缴费行动,确保与上一参保年度参保存量基本持平;要聚集未参保的户籍人口,开展精准参保扩面行动,确保参保扩面有增量;要聚焦政府代缴的各类困难特殊人群,开展代缴部分未足额到账清零行动,确保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代缴资金在2024年6月20日前足额到位。
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乡村振兴局、市退役军人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和市残联领导参加主会场会议,各县(市、区)分管领导和各相关部门领导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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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宁新闻综合、广西日报、柳州晚报、钦州发布、贵港日报、贺州医保、来宾日报、百色医保
 

 

202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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