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职业资格今年分批取消!以后还用考证吗?以前取得的证还有用吗?

近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今年年底前,拟分批将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

 

这个新闻出来一段时间啦,但很多小伙伴对职业资格分批取消还有很多疑问,关注热度不减。那么,今天小编再把这些有关消息做个汇总。回答您:以后考证是不是没有用了?以前取得的证书还有用吗?

 

1

退出目录的时间安排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的14项职业资格(涉及29个职业)拟于9月30日第一批退出;

 

其他部门(单位)组织实施的66项职业资格(涉及156个职业)拟于12月31日前第二批退出;

 

与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等密切相关的职业(工种)拟依法调整为准入类职业资格。

2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2017年9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向社会公布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共包括140项职业资格。这140项职业资格包括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59项,含准入类36项,水平评价类23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81项,含准入类5项,水平评价类76项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明确了国家职业资格范围、实施机构和设定依据,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目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

3

职业资格取消取消相应职业和职业标准

推动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不是取消相应职业和职业标准,更不是取消技能人才评价,而是由资格评价改为技能等级认定,改变了评价发证主体和管理服务方式主要实行“谁用人、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政府主要做好开发职业标准等公共服务,对评价主体进行监管和服务工作。

4

为何减少取消职业资格许可

职业资格制度对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人员素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集中表现为考试太乱、证书太滥:有的部门、地方和机构随意设置职业资格,名目繁多、重复交叉;有些机构和个人以职业资格为名随意举办考试、培训、认证活动,乱收费、滥发证,甚至假冒权威机关名义组织所谓职业资格考试并颁发证书;一些机构擅自承办境外职业资格的考试发证活动,高额收费等,社会对此反应强烈。

5

退出目录前已发放的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还有效吗?

继续有效,可作为持证者职业能力水平的证明。

6

已经考完试了,还能拿到证书吗?

 

对已发布鉴定考试公告或已受理鉴定考试报名的,可以根据考生意愿,继续做好鉴定考试工作,或者退回有关费用。

 

对已组织完成鉴定考试的,要做好职业资格证书发放等工作。

 

对按技能人才职业资格证书培养计划招生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或企业招收的企业新型学徒,要支持其执行培养培训计划,保证政策不断线,帮助学生(学员)毕结业时能够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

职业资格退出目录安排

(水平评价类76项)

 

下面还有人社部职业能力建设司的答复:

 

网民“蓝水精”:

  准入类和水平类职业资格有啥区别?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是啥意思?是以后不用考证了吗?以前取得的证还有用吗?

 

人社部职业能力建设司:

  2017年9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指出设置准入类职业资格,其所涉职业(工种)必须关系公共利益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且必须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作为依据;设置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其所涉职业(工种)应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社会通用性,技术技能要求较高,行业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确实需要。同时规定,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目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2019年1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分步取消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除与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密切相关的职业(工种)拟依法调整为准入类职业资格外,将其他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全部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不再由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认定发证;同时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由相关社会组织或用人单位按标准依规范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颁发证书。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不是取消职业和职业标准,更不是取消技能人才评价而是由职业资格评价改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改变了评价发证主体和管理服务方式,主要实行“谁用人、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真正发挥用人主体作用和社会组织作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2020年7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80号),提出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分批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妥善处理退出目录后续有关工作。同时指出,加强职业资格证书管理,退出目录前已发放的职业资格证书继续有效,可作为持证者职业能力水平的

 

 

2020年10月10日
浏览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