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2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评估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建立健全诚信体系建设,促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法经营、诚信服务,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主题创建活动的通知》(人社厅函〔2019〕12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22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评估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采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自愿申报、部门推荐、社会监督、择优评选的原则,确定一批合法经营、诚信经营、服务规范、信用良好、成效显著、社会认可的人力资源诚信服务机构。
二、参评对象
(一)参评条件
机构登记成立时间满1年以上,依法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在我区连续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满1年以上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有效期到2021年的广西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单位,可自愿申请参加复评。已过3年有效期的,可自愿参加诚信评估复核。
(二)不许参评情形
1.无完备的机构名称、公司章程和财务管理制度,无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备设施的;
2.每年不按相关规定向有关部门上报本机构人力资源服务开展情况的统计报表、企业年度报告等需要报告事项的;
3.2020年以来有发生劳动争议案件,且不能及时有效执行裁决书的;
4.2020年以来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罚未执行完毕的;
5.2020年以来受到司法处罚或处罚未执行完毕的;
6.2020年以来在申领各项财政补贴时,发生申报信息造假、蓄意非法套取财政补贴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7.未签署《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承诺书》的;
8.信用状况不良,信用管理制度不健全,投诉处理反馈不及时,存在有效信用投诉记录的;
9.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三、组织实施
首次参加和申请复核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评估活动同时开展。自治区人力资源诚信评估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诚信评估活动的开展和相关组织工作,诚信评估的日常工作委托广西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组织开展。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为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各1份。所需纸质材料统一用A4纸复印,制作封面和目录,并按以下目录顺序装订成册;电子版材料按目录顺序排版并提交至hyxh@gxrlzy.com邮箱。
(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以及相关证照复印件;
(二)通过人社、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年检资料复印件;
(三)经营场地合法使用证明复印件;
(四)专职工作人员明细表;
(五)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单位推荐评审表;
(六)在册员工签署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承诺书;
(七)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档案;
(八)《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单位评定标准表》填报自评得分;
(九)对应《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单位评定标准表》中其他各项佐证材料(除以上第(一)至第(八)项材料外)。
五、时间及步骤安排
诚信评估活动于2022年11月中旬启动,12月下旬结束。
第一阶段自评:2022年11月25日前,参加评估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完成自评,向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自评报告,同时提交已完成自评计分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单位评定标准表》及相关佐证材料。
第二阶段考评:2022年11月30日前,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对所属参评机构提交的自评报告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和实地考察,并确定考评得分。2022年12月9日前,各市按不超过所辖区域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总数4%的比例向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推荐自治区级诚信服务示范单位,并同时提交《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单位推荐评审表》和相关的考评材料到广西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秘书处(地址:南宁市金洲路33号广西人才大厦315室,联系电话:0771—5510316)。
第三阶段复审:2022年12月20日前,由广西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组成评审专家组,对各市推荐的“自治区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单位”进行抽查复审,根据评审情况按各市不超过所辖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总数3%的比例初步确定“广西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单位”,报自治区诚信评估领导小组。
第四阶段公示:诚信示范单位评定结果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内对评定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结束前实名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书面反映,对反映的情况经调查后作出书面答复。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公布评定结果。被确定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单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颁发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单位牌匾。
六、其他事项
(一)各参评单位以自愿申报为原则,按照相关要求如实填报信息。评估活动相关资料可登录广西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网站:广西人力资源网(http://www.gxrlzy.com)下载。
(二)为确保诚信评估活动的公正、公平、公开,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771—5871393(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0771—5510316(广西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秘书处),还可通过广西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网站设立的“网上投诉”栏目进行实名举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申报材料报送地址及电子邮箱。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洲路33号广西人才大厦315室,电子邮箱:hyxh@gxrlzy.com。
(四)获评诚信服务示范单位称号的单位在3年有效期内如出现违规违纪和违反诚信行为的,一经核实将取消其诚信服务示范单位称号,且2年内不得再次推荐申报参评人力资源服务诚信服务示范单位,并在相关网络、媒体等平台向社会公示。
(五)本通知已涵盖我区近年来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主题创建活动的全部内容,组织开展我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评估活动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单位评定标准表
2.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单位推荐评审表
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承诺书
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档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1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单位评定标准表
项目 |
内 容 |
评分标准 |
评估方法 |
分值 |
自评 计分 |
考评 得分 |
复评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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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条 件 |
从业 时间 |
持续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满1年的得0.5分,满2年的得1分,满3年的得1.5分,满4年的得2分,满5-9年的得2.5分,满10年以上的得3分;近2年内有中止开展业务的视情况扣0.5-2分不等。 |
查看(含实地查看)各年度业务登记台账及合同等材料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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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 设施 |
1.拥有固定的办公和服务场所100㎡以内(含)的计0.5分,超过100㎡的,超过部分的按每㎡计0.01分,此项累计得分不超过1分; 2.拥有的固定资产类的办公和服务设施,价值20万元以内(含)的计0.5分,超过20万元的,每超10万元计0.1分。此项累计得分不超过2分。 |
查看(含实地查看)办公场地购买或租赁合同原件;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中关于固定资产统计额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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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 规模 |
机构专职从业人员(不含劳务派遣及外包员工)10人以内(含)的计1分,超过10人的,每超过1人加0.05分。此项累计得分不超过2分。 |
查看(含实地查看)员工花名册、劳动合同原件、机构注册所在地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原件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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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 范围 |
目前开展的业务按委托招聘、猎头(含中高级人才寻访)、经营性培训业务、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代理)、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测评、就业和创业指导、人力资源软件应用服务、人才数据分析运用等区分,每开展一项人力资源业务计0.5分,此项累计得分不超过6分。 |
查看(含实地查看)各类业务合同原件、业务台账等材料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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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 务 规 范 |
信息 公开 |
1.在服务场所或必经通道等显著位置上墙完整公示: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原件(如涉及电信业务的,公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原件(多证合一)、监管部门监督投诉电话和收费标准的,得1.5分,不公示的不得分,公示不完整、不明显的酌情扣0.2-0.5分; 2.公示服务内容、服务对象及所需资格条件、服务标准、服务承诺及主营业务规程等每项得0.25分,不达要求的酌情扣0.2-0.5分。此项累计得分不超过1.5分。 |
查看(含实地查看)当地社保局提供参评单位上交经营年报的佐证材料原件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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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规程 |
对服务项目分别制定并执行了服务规程和服务标准,且规程完整、科学,标准合理,包含该项服务的必要服务环节和明确要求的,每个项目计0.5分,达不到要求的,酌情扣减1-2分。此项累计得分不超过3分。 |
查看(含实地查看)服务规程制订记录及相关材料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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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记录 |
按照委托招聘、猎头(含中高级人才寻访)、经营性培训业务、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代理)、管理咨询、就业和创业指导等服务项目建立电子或纸质服务台账,且台账如实反映近两年来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和收费情况的,每个项目得0.5-1分,达不到要求的酌情扣0.5-2分。此项累计得分不超过3分。 |
查看(含实地查看)各年度业务台账登记统计情况及相关材料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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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 情况 |
1.近两年以来,主动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按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及时、完整、准确地提供相关资料的得1分,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分,有与管理服务规范不符行为被责令整改的扣0.5分/次; 2.按照人力资源服务管理规定,进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备案的得1分,不按规定备案的扣1分; 3.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和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终止经营活动的,按照管理规定,提交书面报告的得1分,不按规定提交的扣1分; 4.近两年以来,积极参加行业自律活动,效果较好的得1分,不参加或没有明显成效的不得分或少得分。 |
查看(含实地查看)各市人社、市场监督、税务、法院等部门所作的有关变更、备案、处罚及判决记录;查看参加行业自律活动的文件、照片(电子)或影像等材料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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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织 建 设 |
组织 机构 |
1.机构属自治区级注册登记的计1分,属地级市注册登记的计0.8分,属县(市)城区注册登记的计0.5分; 2.机构内部的组织架构与机构的人员数量、业务规模适应状况较好的计1分,一般的计0.8分,基本相适应的计0.5分; 3.机构内建立有党、团、工会和妇女组织的计1分,少一个组织的减0.25分,都未建立的不得分。 |
查看(含实地查看)营业执照原件及相关组织创立的原件等材料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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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 素质 |
1.在册工作人员中,大专及以上学历者占比,达到10%的计0.2分,达到20%的计0.4分,以此类推;满分2分; 2.在册工作人员中,持有人力资源服务业相关证书(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指导员、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书、劳务派遣管理员等)的人员,人数达到30%以下的计2分,达到30%(含)至50%的计4分,达到50%以上的计6分; 3.在册员工中,在本机构连续工作两年及以上者占比达10%的,计0.1分,20%的计0.2分,以此类推;满分1分; 4.员工业务培训内容丰富,针对性强,年度培训场次达6场以上,员工岗前培训率达到90%,员工在职教育培训率达到100%的计1分,达不到上述要求的酌情减0.1-0.5分。 |
查看(含实地查看)工作人员花名册、学历证书复印件、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劳动合同原件及××市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原件;查看有效的培训照片(电子)、培训考勤记录、培训课件(电子)、培训考试等材料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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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 建设 |
1.建立有组织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内容完备,合理合法,切实可行的计1分,一般的计0.6分,基本符合要求的计0.4分; 2.建立了诚信服务相关的服务公示、服务承诺、服务投诉、服务反馈等制度,内容完备,合理合法,切实可行的计1分,一般的计0.6分,基本符合要求的计0.4分; 3.直接涉及员工收入分配、社会保险、职务升降及劳动关系管理等切身利益的制度和措施,通过员工满意度调查,员工满意度平均分达100%的,计1分,满意度每降低1个百分点,计减0.02分,以此类推; 4.为员工配发有统一工作服和佩戴工作(职务)标识的计1分,没有的不得分。 |
查看(含实地查看)有关制度(电子或纸制),上墙公示的制度文件、员工满意度调查问卷、员工参与调查的记录及满意度调查分析报告,工作服发放记录表及员工工作服和工作(职务)标识穿戴情况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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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 用 状 况 |
信用 管理 |
1.每年对员工进行诚信教育,培训且内容切实有效,全员参加,针对性强,效果好的计5分,达不到上述要求的酌情减1-4分,未开展的不得分; 2.在册员工签署服务承诺书达95%,计0.5分,达100%的计1分,达不到95%的不得分; 3.有完备的风险防范机制,无不良信贷记录的计2分。 |
查看(含实地查看)诚信教育培训照片(电子)或培训视频,培训课件(电子)、培训签到表或培训考试等资料;服务承诺书签署材料;相关银行不良信贷记录等材料 |
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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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 表现 |
1.机构没有出租、出借经营执照或服务许可证的,计2分,有上述行为的不得分; 2.机构没有接受外单位挂靠经营的计1分,有上述行为的不得分; 3.机构在单位介绍、业务推广等对外宣传中,没有虚假宣传的,计2分,有上述行为的不得分; 4.近两年来有政府购买服务的计3分,没有的不得分; 5.近两年来在经营中无违约行为的计2分,有违约行为的不得分。 |
查看(含实地查看)业务广告内容、核查政府采购合同原件、企业信用机构的相关佐证材料原件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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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 情况 |
1.目前在册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100%的计2分,不达100%的不得分; 2.在册员工的社会保险、医疗/生育保险参保率达100%的得2分,未达到100%的不得分; 3.没有拖欠、违法克扣员工工资等损害员工合法权利行为的计2分,有上述行为的不得分; 4.有发生员工向人社部门投诉企业的行为且企业败诉的,每发生一起在该项评分的基础上扣0.5分。 |
查看(含实地查看)员工劳动合同签订原件、××市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原件、劳动争议仲裁等相关记录或案件号原件及复印件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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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 处理 |
1.设立有纠纷处理机构(或专职工作人员)、有健全的机构与客户投诉或纠纷沟通渠道的计1分,没有的不得分; 2.对纠纷处理记录全面、准确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记录达不到要求的酌情减分。 |
查看(含实地查看)有关制度制定原件、纠纷处理记录的台账等相关材料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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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权益保障 |
1.没有乱收费、违规扣押服务对象财物或证件等损害客户权益行为的计2分,有上述行为的不得分; 2.没有泄漏客户信息行为的计1分,有此类行为的不得分。 |
查看(含实地查看)客户投诉记录或资料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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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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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 务 业 绩 |
服务 数量 |
1.上年度(2021年)人力资源服务收入(不包括代收代支部分)达到100万元以下的计1分,100万元以上不足200万元的计1.5分,200万元以上不足300万元的计2分,300万元以上不足400万元的计2.5分,400万元以上不足500万元的计3分,500万元以上的计4分; 2.上年度(2021年)服务用人单位达到50家及以下的计1分,超过50家的计2分; 3.上年度(2021年)服务各类人才和劳动者达到6000人及以下的计1分,超过6000人的计2分。 |
查看(含实地查看)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原件、税务局完税证明原件;服务用人单位及劳动者的业务合同、台账及花名册等材料 |
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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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质量 |
1.建立有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和管理机构或管理人员且开展服务质量管理工作较好的计1分,一般的计0.8分,基本可行的计0.6分,未开展的不得分; 2.随机开展客户对机构服务质量的满意度调查,客户服务满意度平均分达95%以上的计2分,达80%-94%的计1.5分,达70%-79%的计1分,低于70%的不得分。 |
查看(含实地查看)质量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人社局随机抽访服务客户,有客户满意度调查问卷(客户方需盖章或其他佐证)、汇总分析报告等证明材料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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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 情况 |
1.年收入及盈利状况良好,具有一定的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年净利润达到30万元(不含30万)以下的,计1分;达30万~50万(不含50万)的计1.5分,达50万以上的计2分; 2.与上年度(2021年)相比,年净利润增长率为负值的不得分;年净利润增长率达到10%以下的(不含10%),计2分,达10%~20%(不含20%)的计3分,达20%以上的计4分。 |
查看(含实地查看)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相关资料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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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 会 责 任 和 社 会 影 响 |
社会责任 |
协助政府部门完成相关人力资源服务等工作的计1分。 |
查看(含实地查看)相关协助工作资料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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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 活动 |
1.近两年来积极参加扶贫救灾等公益活动,捐赠各种财物计价3万元以下的0.5分,3万元以上的1分; 2.近两年来积极参加公益性服务工作,促进大学毕业生、残疾人、军转人员、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活动的计1.5分。 |
查看(含实地查看)参加公益活动的报道、电子图片、视频等相关资料 |
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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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 活动 |
1.参与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内活动的计1分; 2.组织承办或协办行业内活动的计1分; 3.为行业内权威组织的组成单位或个人,为行业发展作出贡献的计1分。 |
查看(含实地查看)相关活动的电子图片、视频、活动报道等资料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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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评价 |
1.近两年获得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税务等政府部门及行业协会表彰的:县(市)级的计0.5分,地(市)级的计1分,自治区级的计1.5分(以最高分项计,不累加); 2.近两年来获得公开发行的主流媒体(含报刊、杂志、期刊、电视、自媒体等)正面宣传达4次(含)以下的计0.5分,5次以上的计1分; 3.协助或积极开展助力乡村振兴(脱贫攻坚)行动计1分。 |
查看(含实地查看)相关单位给予表彰的文字材料原件、电子图片、证书、奖牌等资料 |
3.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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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评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确认签字: 考评组长签字: 专家组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2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单位
推荐评审表
机构名称 |
|
成立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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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
邮政编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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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负责)人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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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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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负责)人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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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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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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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机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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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登记号 |
|
注册资本(金)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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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
⃞ 国有 ⃞ 民营 ⃞合资 ⃞外商(港、澳、台)独资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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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及服务场所面积 |
平方米 |
固定资产原值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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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服务收入(不含代收代支部分)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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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利润 |
万元 |
上年度纳税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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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从业人员共 人 |
其中 |
学历:硕士及以上 人;本科 人;大专 人;高中及以下 人;合计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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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资格证 人, 职业指导员(师)证 人, 劳动关系协调员(师)证 人,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 人, 劳务派遣管理员证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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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来的 奖惩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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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自评得分 |
|
设区市考评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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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区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推荐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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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区市税务部门 推荐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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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区市人社部门 推荐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自治区复评得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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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承诺书
本单位就诚信服务,向社会各界,作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履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广西人力资源服务行业诚信服务公约》等,以诚待人,以信立业;
二、在固定服务场所公开展示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原件;
三、在固定服务场所公开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程序、服务标准和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以及监督电话、举报信箱等;
四、按时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工商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年检(审);
五、重合同、讲信用、不无故违约,不恶意拖欠他人钱款;
六、建立本机构及从业人员诚信档案;
七、不介绍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就业;
八、不超范围经营;
九、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
十、不进行虚假宣传、发布虚假广告、作出虚假承诺;
十一、不提供虚假人力资源供求信息;
十二、不以欺诈、诱惑或胁迫等方式进行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活动;
十三、不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买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十四、不委托无资质的机构或人员从事人力资源服务活动;
十五、不接受无资质的机构或人员挂靠本机构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
十六、不虚报冒领、骗取政府钱财,不弄虚作假、骗取荣誉。
其他承诺:
如以上承诺不履行,愿接受批评直至承担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
法人代表:
员 工:
年 月 日
附件4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诚 信 档 案
单 位 名 称:
单 位 地 址:
许可证编号:
负 责 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情况登记表
单位名称: 负责人(法人代表):
一、 基 本 信 息 |
业务 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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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场 所面积 |
m2 |
服务设施原值(人民币元) |
|
许可证 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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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 情况 |
专职员工人数 |
研究生学历(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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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学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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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专及以下学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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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职业资格证书(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指导员、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劳务派遣管理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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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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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 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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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姓名 |
|
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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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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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开 展 业 务 情 况 |
服务对象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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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业务量: 1.人才(劳动者)中介: 人次; 2.人才(劳动者)培训: 人次; 3.人才(劳动者)派遣: 人次; 4.人力资源服务外包: 人次; 5.人事代理(代缴社保、代发工资和代办其他人事事务) 人次; 6.就业和创业指导: 人次; 7.管理咨询(机构): 家次; 8.其他人力资源服务: 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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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家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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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人才(劳动者) (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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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促进诚信建设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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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权益保障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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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教育培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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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守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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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评估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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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表彰奖励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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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影响诚信体系建设的情况 |
||||||||||
项目 |
次数 |
时间 |
主要事由和处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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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投诉及处理情况 |
|
|
劳务派遣管理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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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违约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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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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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法违规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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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它突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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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此表由各服务机构审批部门登记填写; 2、主要事由,根据具体的次数进行逐一陈述(如:投诉处理情况,次数为3,那么主要事由则分三次陈述),无则填“无”; 3、各审批部门在实施中可打印填写,装订成册,累计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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