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西最低工资标准调整 一类地区达1810元!
2020年广西最低工资标准调整 一类地区达1810元!
01
南宁柳州桂林等地最低工资标准上调
广西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分为3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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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类是1810元/月(月薪制,下同),比2018年上涨130元,适用于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和北海、防城港、钦州等市的市区,以及东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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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类是1580元/月,提高了130元,适用于贵港、玉林、百色、贺州、河池、来宾、崇左等市的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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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类是1430元/月,适用于各县、自治县和县级市(东兴市除外)。
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相应提高到17.5、15.3及14元。
02
非货币性收入不纳入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另外,按照《劳动合同法》和广西有关工资支付的规定,工资包括最低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不能以其他形式替代。
03
已签劳动合同低于标准要改
最低工资标准具有法律效力和强制力。最低工资内除了“五险一金”中需扣除个人缴纳的部分,其余的加班费、特殊津贴、非货币性收入(如食物等)都不能计入最低工资。
如果劳动者发现自己为企业提供了正常劳动,工资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机构咨询或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04
你的这些社保待遇跟着涨 涨 涨
失业保险金 涨
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 涨
试用期工资 涨
单位歇业、停产等情况下工资、生活费涨
广西人力资源网综合编辑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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